物业管理有这些资格证:物业管理员、助理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师、注册物业管理师。
1、物业管理员
物业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2、助理物业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3、物业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训达到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训达到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4、注册物业管理师报考条件
1)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间从事物业管理满8年;
2)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间从事物业管理满4年;
3)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间从事物业管理满3年;
4)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工作满3年,其间从事物业管理满2年;
5)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满2年;
6)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满1年;
7)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者,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扩展资料:
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是对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的职业资格考试。由建设部出题、人事部监考,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考试科目分四科:《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及《物业管理实务》,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