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电解工申报条件是什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①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髙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 年(含)以上。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包含有色冶金技术、有色冶金设备应用技术、炭素技术、冶金工程、化学工工程、有色金属冶金、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等,下同。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髙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 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髙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髙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 年(含)以上。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 年(含)以上。